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的意思。
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,出自《论语-颜渊篇第二章》。
仲弓问仁。子曰:“出门如见大宾,使民如承大祭;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;在邦无怨,在家无怨。”仲弓曰:“雍虽不敏,请事斯语矣。”——《论语·颜渊》
克己复礼,勿施于人——讲求的都是,要求自己,从自己出发。所以才有“仁者爱人”的归结。
这句话和老子的“无为而治”有些相似,大概就是“恕”了。自己不喜欢,也不要给对方增添烦恼。
自己不愿承受的事也不要强加在别人上。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是最早由儒家始祖孔子的一种准则。也就是,你要求别人做什么时,首先自己本身也愿意这样做,或你本身也做到如别人这样了,那么你的要求才会心安理得;通俗理解就是,自己做不到,便不能要求别人去做到。
这句话所揭晓的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。孔子所言是指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。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,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,而应宽宏大量,宽恕待人。倘若自己所不欲的,硬推给他人,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,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。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,这是尊重他人,平等待人的体现。人生在世除了关注自身的存在以外,还得关注他人的存在,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,切勿将己所不欲施于人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,那么“己所欲”是不是就可以“施于人”?这是一个哲学反思。
对于一个命题,要做全面的分析而不是仅仅从片面出发得出偏见。
己所不欲,只是不能强加给别人,但是如果对方愿意,则不属于“施”的范围。己所欲,别人未必所欲,所以也不能强加给别人。
总的说来,无论是否“己所欲”,都不能“施”即强加给别人,给别人的东西,只有一个标准,即以别人意愿为标准。要看别人是否愿意,而不能依据自己的标准来强加给别人。
中国的《论语》就如同西方的《圣经》一般,是对一个民族或一个区域文化的概括和统领。 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孔子所强调的是,人应该宽恕待人,应提倡“恕”道,唯有如此才是仁的表现。“恕”道是“仁”的消极表现,而其积极表现便是“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达而达人”。孔子所阐释的仁以“爱人”为中心,而爱人这种行为当然就包括着宽恕待人这一方面。
《论语》中提到:夫子之道,忠恕而已矣。 这句话所揭晓的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。孔子所言是指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。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,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,而应宽宏大量,宽恕待人。倘若自己所讨厌的事物,硬推给他人,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,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。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,这是尊重他人,平等待人的体现。人生在世除了关注自身的存在以外,还得关注他人的存在,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,切勿将己所不欲施于人。
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是儒家思想的精华,也是中华民族根深蒂固的信条,然而在现实中许多人都不能恪守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的信条,一切以个人利益为中心,只顾及自身的感受,而忽略了他人的感受。无论是在处理人际关系,还是政治关系方面都应当毫不犹豫地认识到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这条经久不衰的人际关系原则的重要性。
在中国古代,儒家强调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。是什么意思呢?孔子那个时代,奴隶制度已经逐渐衰落,奴隶主之间相互攻伐,社会出现了大变革。孔子出于维护奴隶制度的需要,劝诫奴隶主之间遵守西周初年的奴隶制礼法,回到奴隶主之间相互维护,相安无事的社会状态。孔子说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这段话的原意是:贵族奴隶主自身是不希望社会发展进步,不愿意废除奴隶制度的,因此,奴隶主之间就不要宣传或者仿效废除奴隶制度的政治措施了。这段话在儒家日常社会生活的指导意义是什么呢?就是:自己吃饱了(不欲),也不要让渡给别人;自己没有歉收(不欲),也不要施舍给别人;自己不愿意跟奴隶平等,就不要挑动别人的奴隶造反。自己管好自己家的奴隶,奴隶主之间才会相安无事。诸如此类。儒家所谓的“君子之交淡如水”,与这句话也是相呼应的。孔子关于他小康社会的理想,说的更加透彻:
“今大道既隐,天下为家。各亲其亲,各子其子,货力为己。 大人世及以为礼,城郭沟池以为固。礼义以为纪,以正君臣,以笃父子,以睦兄弟,以和夫妇,以设制度,以立田里,以贤勇知,以功为己。故谋用是作,而兵由此起。禹、汤、文、武、 成王、周公,由此其选也。此六君子者,未有不谨于礼者也。以著其义,以考其信,著有过,刑仁讲让,示民有常。如有不由此者,在者去,众以为殃。足谓小康。”
从上面的这段话,你就能够明白孔子所谓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是什么意思了。